落实“三为主” 探索“考核”之路 中建装饰这样做

发布日期:2020-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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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入落实深化中央企业纪检监察体制改革部署和要求,2019年中建装饰纪委在落实“三为主”方面,紧盯“考核”这块风向标,研究出台了《中建装饰集团所属二级单位纪委履职责任考核评价暂行管理办法》,在加强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为担当者担当方面,探索出了“自己的心得”和“套路”。但考核工作本身比较复杂,再加上各单位考核方式差异较大,为了这个“考核办法”的种子,在落地后更好适应本地土壤生根发芽结硕果,2020年中建装饰纪委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进行了进一步调整完善


坚持问题导向,深入调查研究

  “考核办法”印发了,但这颗种子究竟长势如何,在各单位落实执行情况如何,是中建装饰纪委重点关注的事情。今年7月,中建装饰纪委向各二级单位党委发函了解2019年纪委履职考核办法落实详细情况,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以及针对此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感觉书面反馈不“透彻”的,就直接电话打给各单位纪检监督工作部的同事或专门负责考核人员,通过“直接连线”的摸底调研,了解到“考核办法”在各单位可能存在“水土不服”的关键点,收集到非常实用的修改意见和建议,为修订办法提供了坚实有力的保障和支撑。


充分集思广益,力求科学合理

  经过“直接连线”的摸底调研,以及对各二级单位现有考核办法中的公式和重要参数分析,中建装饰纪委模拟各类“考核”办法执行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主要探索如何让中建装饰纪委对各单位打出的纵线分数和各单位内部打出的横线分数或等级进行融合,确保“考核办法”能够符合各类“受体”,保证“不过敏”,中建装饰纪委对“考核办法”进行精细的修订。

  在修订过程中,为增强考核办法的科学性和合理性,也为了进一步统一思想、统一行动,就履职考核中占比权重最高的日常考核(70%)的内容及每项工作分数,我们征集了中建装饰纪委书记、纪委委员(非各单位纪委书记)、所属8家单位纪委和总部纪检监督工作部人员4个维度的意见和建议,让每一位纪检系统人参与到考核内容的制定,加深对日常工作的梳理和理解,最终形成日常考核权重表。

  随后,修订稿成熟后,中建装饰纪委还向中建装饰有关领导、干部人事部和各二级单位党委、纪委征询意见,集思广益,就有关细节问题进行了再次修改。

  至此“考核办法”前后提供了3个方案,5易其稿,最终成稿并经中建装饰标委会和党委常委会审议通过,顺利出台。


落实中央精神,突出导向作用

  此次修订重点围绕深入落实中央精神、强化考核导向作用、推动更好履行纪检监督职责。

  1. 树立正确导向,为担当者担当。为保护作风正派又敢作敢为的纪检干部,让“铁面包公”不被随意“差评”,将纪委履职考核结果适用范围扩大到专职纪委副书记和纪检监督工作部门负责人。

  2. 因地制宜,区别考核。在纪委书记、副书记和纪检监督部门负责人个人年终绩效考评中,区分专兼职明确纪委履职考核结果所占权重;没有单独设立纪检监督工作部门的单位,对其有关人员考核也明确了规定。

  3. 突出日常的考核,防止年终补材料。“日常考核得分”、“年终考核得分”和“述职考核得分”按照7:2:1权重比例计算。同时,为了增强加减分的激励效果,将加减分项由原“年终考核得分”部分,调整到“日常考核得分”部分。

  4. 与经营业绩联系起来。明确所在单位经营业绩综合评价没有排在前50%的,纪委履职责任考核结果不能为优。(注:该综合评定由集团纪委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各单位的营业收入、利润等主要指标及其增速确定,为的就是不拖延、不耽误,与各单位的年终考核评价时间步调保持一致)

  5. “横纵”评分体系融合。各单位相关人员的年终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在确定考核加权分数后,与原单位分数进行比较,按就高原则确定等级或名次。

  6. 有结果,要报告,跟后续。要求各单位党委向集团纪委书面报告考核结果运用情况,形成考核闭环,确保纪委履职考评结果落实到个人年终绩效考评中。同时通过积极跟进结果运用,进一步了解制度落实情况,为不断优化完善考核体制提供依据。


  改革不可能一蹴而就,也不可能一劳永逸。中建装饰纪委探索落实下级纪委履职考核以上级纪委为主之路,也不会停止。我们将继续坚持问题导向,发扬创新精神,及时跟进“考核办法”执行情况,并根据实际落实情况,不断优化和完善考核管理办法,运用综合评测、定量考核与定性评价、分析研判等科学的考核方法,力求考核管理评价的科学性和准确性,为担当者担当,在充分调动和保护下级纪委主动性上积极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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